主要措施: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是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
工程措施指防治水土流失危害,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而修筑的各项工程设施,包括治坡工程(各类梯田、台地、水平沟、鱼鳞坑等)、治沟工程(如淤地坝、拦沙坝、谷坊、沟头防护等)和小型水利工程(如水池、水窖、排水系统和灌溉系统等)。
生物措施指为防治水土流失,保护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采取造林种草及管护的办法,增加植被覆盖率,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的一种水土保持措施。主要包括造林、种草和封山育林、育草。
水土保持是一项面广量大、复杂的系统工作,要全方面测试分析评估其效益,确实不易。水土保持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改良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建立良好生态环境的工作。一般将水保效益分为经济、社会、生态三部分,对水少沙多的北方河流还增加一项拦泥效益。不同水保措施,不同地形地质条件下的单项效益,以便为水保评价提供依据;从土壤流失至进入干流之间各河段的水沙变化及其对周边的经济、社会、生态和人文的影响,以便了解输移过程,可能产生的负效益或不利影响,如对大小水库、坑塘、涝池的运用寿命,对河岸的冲刷破坏,对农作物沙压减产等。
我国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研究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1)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对比研究:通过实地对比观测植被覆盖地与对照地 (裸地、农耕地等 )的径流量、土壤侵蚀量等,研究植被的减水减沙效益。主要措施: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蓄水保土耕作措施是水土保持的主要措施。研究表明,天然植被具有强大的水土保持功能,并呈现出林 >灌 >草的规律 ;人工植被水土保持功能的发挥则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呈现出较复杂的情况。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三是其综合性,涉及财政、计划、环保、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交通、建设、经贸、公共安全等诸多部门,需要通过大量的协调工作,争取各部门的支持,才能搞好水土保持工作。专项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的收取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处财政处、国务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处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水土保持项目的苏州力慷于2024/4/19 11:05:15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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