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1)高处作业吊篮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和使用说明书。
(2)安装拆卸人员应持有分公司机械部颁发的作业上岗证书,施工操作人员也必须经分公司机械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吊篮安装、拆卸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可由安装单位编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4)高处作业吊篮所用的构配件应是生产厂家出厂的配套产品,安装及使用单位不得进行改装。
(5)悬挂吊篮的支架支撑点处结构的承载能力应大于所选择吊篮各工况的荷载值。
(6)吊篮使用前应进行载荷试验,填写试验记录。
(7)不得将吊篮作为垂直运输设备,不得采用吊篮运送物料。
(8)高处作业吊篮验收合格后应悬挂合格标志牌、额定载荷牌等。
使用管理
(1)吊篮使用单位应制定吊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吊篮使用的操作规程,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使用单位安排人员应对吊篮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3)每班作业前,操作人员应对吊篮进行检查、试车。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吊篮连续停用2日以上重新使用前,应对吊篮实行专项检查并有检查记录。
(4)吊篮平台内应保持荷载均衡,不得超载运行。
(5)吊篮正常作业时,人员应从地面进入吊篮内,不得从建筑物顶部、窗口等处或其他孔洞处出入吊篮。
(6)吊篮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吊篮作业人员应经过分公司机械部培训,持证上岗,升降作业时其他人员不得在吊篮内停留。
(7)当吊篮施工遇有雨雪、大雾、风沙及8.0m/s以上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作业,并应将吊篮平台停放至地面,应对钢丝绳、电缆进行绑扎固定。
(8)在吊篮内进行电焊作业时,应对吊篮设备、钢丝绳、电缆采取保护措施,不得将电焊机放置在吊篮内,电焊缆线不得与吊篮任何部位接触,电焊钳不得搭挂在吊篮上。
(9)下班后不得将吊篮停留在半空中,应将吊篮放至地面,人员离开、进行吊篮维修或下班后应将主电源切断,并应将电器箱中各开关置于断开位置并加锁。
吊篮进场验收内容:
(1)吊篮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购机日期(购机合同);
(2)吊篮及重要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编号,吊篮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
(3)吊篮整机《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
(4)吊篮整机使用年限、安全锁有效标定证明、吊篮钢丝绳质量合格证明,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而未标定的安全锁;
(5)同意组装吊篮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授权书;
(6)吊篮结构件的焊接、裂纹、变形、磨损等以及钢丝绳的外观,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的规定;
(7)吊篮配重重量必须符合吊篮生产厂家的设计规定,严禁使用破损的配重件,严禁使用液体或散状物体做配重填充物;
(8)吊篮及重要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维修、保养记录应齐全真实。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井道吊篮厂家的沃森德机械于2025/2/19 13:58:5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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